正确的办学思路,
优秀的教师队伍。
济南应用技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6

一、备课制度

1、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考试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从学生实际出发,系统掌握知识,把握好重点、难点,运用合适的授课方式方法。

2、每堂课都必须有教案,不准无教案进课堂。备课时可以参考教学参考资料,但不得生搬硬套,照章抄袭,环节清楚,内容详实,体现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

3、教师必须在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坚持进行集体备课,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允许有不同意见的争论和不同方法的试验。但不得借口教改而不备课,教改计划要报教务处备案。

4、要求超前一周备课(包括教案、课件、试卷等内容),不得教一节备一节,不上无准备的课。对布置的作业,应事先做一次,以便更好的指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5、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两人以上的,要成立集体备课组,同一集体备课组应统一进度和要求。

6、教案个数:上几次课几个教案(不同班级的重复课用同一个教案)。

7、听课:文化课教师不少于6节,专业课教师不少于8节,行政人员不少于10节,听课节次影响教研组评优。

二、上课制度

1、教师仪表应端庄大方,语言要亲切自然,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所有教师都要关爱学生,耐心施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将学生赶出教室。要尊重学生人格,不谩骂、嘲笑、挖苦学生。

2、按时按课表进教室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下课,不随意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上课时要振作精神,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必要的专业课除外)、不得接打电话(上课必须将手机关机或静音)、不得抽烟、看书报、闲聊、玩手机(特别是自习课、复习课、考试等),不得随便乱串办公室。

3、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对违纪学生要妥善处理,对学生上课睡觉、看课外书籍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处理。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维持好课堂纪律,管教管导,无重大违纪违规,不把课堂内出现的问题推给班主任。

4、在专业课上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现有设备对学生进行直观性教学;英语教师要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对学生进行听力训练、口语训练,结合学生专业实际进行职业用语教学;专业课及体育课上、下课时都要清点学生人数,教师要有计划安排学生的活动,活动内容要兼顾男女学生。体育课学生不准到处乱跑、买东西吃等,服装要统一或者整齐,不准穿皮鞋、凉鞋等,一律穿运动鞋。

5、上课时间内,任何教师或科室要调学生外出进行活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校内调学生出教室开展活动必须经教务处及学管处管理人员同意。

6、充分启发学生独立思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意师生互动。提倡探究式、发现式教学法,注重学法指导。

7、使用普通话,不带方言进课堂。

8、板书的设计,做到工整,有条理,字体大小适当,重点突出。

9、使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10、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对缺课学生应及时补课。

11、师工作量为16-24学时/周,工作量不满者,须接受学校安排。

三、调课制度

课表是维护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根本保证。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需调课,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同意后方可调课。如调课后出现缺课现象,由申请者承担相关责任。调课由教务处主任审批,任何教师都不能以调课代替请假。

四、请假制度

请假一天以内教务主任批假、两天以内副校长批假,三天及以上校长批假,请假需提前一天,并且填写请假单。

五、课堂安全

上课时教师必须清点人数,不明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在专业课、体育课上,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好防范措施。如出现特殊情况,任课教师须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学生处;室内上课时,若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教师要冷静、迅速将学生有秩序的撤离教室。

六、教师办公纪律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教研的重要场所,必须保证清洁、整齐、安静。严禁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炒股、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七、布置、批改作业制度

1、教育学生按时、认真、独立地完成作业。

2、布置作业要适时适量,不可过分加重学生负担,具体要求由任课教师统一制定。

3、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下次布置作业前将作业批好发给学生。

4、各科作业教师一律用红笔批改,不得用兰钢笔、铅笔、圆珠笔,要有评价和日期。

5、专业课作业既要有技能也要有理论,作业批改要及时,要有评语。学校将定期进行检查并与奖惩挂钩。

八、考试制度

1、技能期末考试安排于每学期理论期末的前一周,需分专业进行统一考试,要求各专业教师全部进行监考并打分。

2、各科教师应于期末考试前半个月出理论试卷并将电子版交与教务处进行速印。

3、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0分钟进入教室,进行组织工作:点名、清理考场、交待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试卷,待考试铃响后开始考试。学生考试过程中,除特殊情况下,一律不准外出上厕所;考试过程中,教师应不定时地在教室里巡视。发现违纪和舞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将情况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上报教务处;试卷收发装订必须按教务处要求认真负责完成。收卷后经教务处发放给各位任课教师进行判卷并统计整理各科各班成绩,发给各班主任。

4、补考

(1)考试、考查课不及格或因故缺考者,在期末考试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因不及格而补考的学生,其补考成绩按实际所得成绩填写,但要注明“补考”字样。因故缺考而参加补考的学生,所得成绩不记“补考”字样,若不及格,可再补考一次。

(2)补考试题的范围、深度、补考方式和时间等同于正式考试,不按时参加补考而又无请假手续者按旷考处理。学生由于旷考或考试作弊而按不及格处理的课程,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但补考成绩只填写“及格”、“不及格”字样。

九、考勤制度

1、所有任课教师及班主任都要按照学校考勤制度进行考勤。

2、如果没有请假手续,也无考勤记录,按旷工处理;如果没有请假手续,即使有考勤记录,检查无故不在岗,按旷工处理。

3、每月全勤,并且没有迟到、早退记录的,发放当月全勤奖金100元。

4、有迟到、早退、旷工者,按考勤制度进行处罚。

十、凡发生下列情况,都属于重大教学事故

1、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不认真编写教师教学文件。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不执行教学计划,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未经批准,无故缺课、旷课,无故不承担指导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任务者。

5、任课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找人代课,由此导致授课质量低劣,严重影响教学质量者。

6、实习指导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由于准备不足或指导不力,致使严重影响实习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7、任课教师或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内容的任何行为,一经查证,不管是否对考试实际效果造成影响,都构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8、监考人员未能及时到位而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行为;或未能严格执行监考的有关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9、对考试命题不负责任从而导致试题错误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10、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影响评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或计分严重失误而损害学生权益。

11、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之后没有正当理由而延误提交考试成绩,由此严重影响后续的学籍或成绩管理系统运行。

12、其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

十一、对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方法

1、凡发生教学责任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必须对责任人和有关情节进行核实,据实记录,并上报教务处。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记录应附上有关当事人、责任者或知情人的书面报告材料。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有关当事人、责任者或知情人应及时(限3天之内)向教务处报告。直接责任者原则上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主动向教务处报告,并配合教务处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重大教学责任事故采取隐瞒、拖延等行为,无论是直接责任者,还是间接责任者,均构成新的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3、对一般教学责任事故,上报教务处,并进行全校内通报、批评教育、扣发教学津贴或岗位津贴等处理;但如果事故责任者在一个学期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教学责任事故,且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应作为一次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4、对于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由教务处根据事故情节、后果,以及有关责任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审核。

5、对于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理方式包括:①扣发教学津贴或岗位津贴;②停止教学工作或调离教学岗位;③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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